广和通(300638)_公司公告_广和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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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和通”)聘请的2025 年 度的审计机构,主要内容是对公司2025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同时,对 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

年度审计结束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根据证监会、交易所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跟踪配合,现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评估:

一、2025 年度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 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 定了公司2025 年度报表审计、内控审计以及对部分子公司单独审计并出具报告 的总费用为218 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 目。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10 人的审计工作小组,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 于2025 年11 月17 日进入公司开始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期间,积极进行工 作,勤勉尽职,经过四个多月的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估

1、独立性评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 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该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的相关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不存 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 的双重独立性,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估

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 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的评估

1、审计工作计划评估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与本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小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执行了检查、函证、计算、监盘、分析性复核 等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取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对公司财务报表发 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改进意见的评估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对公司提出的改进意见是实事求是的。公司对其提 出的改进意见已经采纳,并将实施改进。

五、结论意见

综上,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在2025 年度履职情况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能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 对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了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出 具了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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