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6名,实际参与董事6名,董事许宁先生、王宁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张天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О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