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解除留置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被留置并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庆元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樊培仁先生的留置措施。目前,樊培仁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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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