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邹卫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
),对董事、副总经理邹卫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邹卫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640%)。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股份情况:
自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至本次减持期限届满,邹卫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1-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
| 邹卫峰 | 集中竞价 | 8月6日 | 23.4900 | 5,000 | 0.0020% | 0.0020% |
| 集中竞价 | 8月8日 | 24.0258 | 85,000 | 0.0338% | 0.0340% |
-2-集中竞价
| 集中竞价 | 8月11日 | 24.1136 | 30,000 | 0.0119% | 0.0120% |
| 合计 | - | - | 120,000 | 0.0477% | 0.0480%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 ||
| 邹卫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648,700 | 0.2580% | 0.2594% | 528,700 | 0.2103% | 0.211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2,175 | 0.0645% | 0.0649% | 42,175 | 0.0168% | 0.016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6,525 | 0.1935% | 0.1946% | 486,525 | 0.1935% | 0.1946% | |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取得;
2、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董事、副总经理邹卫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邹卫峰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邹卫峰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邹卫峰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邹卫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邹卫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