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证券简称:光库科技公告编号:2025-077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号
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10,44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2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50,535,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6人,代表股份59,911,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5人,代表股份1,429,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5人,代表股份1,429,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6%。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9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1%;反对84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49%;反对84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6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其他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97,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09%;反对846,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5%;弃权2,81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03%;反对846,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328%;弃权2,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9%。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选举曲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109,891,457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3,752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1.1330%。
根据表决结果,曲志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02审议通过《选举刘嘉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881,323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87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3,618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0.4240%。
根据表决结果,刘嘉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永生律师、韩雪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