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300615)_公司公告_欣天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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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天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林)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阳林)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4月14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阳林,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曾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系统仿真教研室讲师,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汽车系教授。2025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列席次数亲自列席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
阳林44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阳林82600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审计委员会、

次提名委员会、

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津贴、高管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定期了解公司股东在互动易、投资者热线上提出的意见及诉求,及时掌握股东关注事项。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切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日。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年度审计报告,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报告。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续聘汪长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名董事、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独立董事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方案、2024年度年终奖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合计24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4,750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47,000份等相关事宜。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3,600份。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分别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阳林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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