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_公司公告_富瀚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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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300613证券简称:富瀚微公告编号:2025-075债券代码:123122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

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号楼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111,401,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73,554,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7,847,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34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人,代表股份1,522,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522,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0%。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小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21,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16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961%;反对16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79%;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40,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6%;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5%;弃权18,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336%;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18,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32,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0%;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53%;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发行及上市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3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3%;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16%;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发行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3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3%;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16%;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5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4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1%;反对140,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2,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730%;反对140,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62%;弃权2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6定价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7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8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9承销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10筹资成本分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3,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4%;反

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4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4,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607%;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11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2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4%;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5,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58%;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2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7%;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5%;弃权3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77%;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3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7%。此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9,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3%;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3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0,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214%;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3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7%。

此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0%;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7%。此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0%;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7%。

此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7%。此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5,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5%;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5%;弃权4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461%;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63%。

9、审议通过《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52,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6%;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9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539%;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9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21%。

此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30,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弃权2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0,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242%;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2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9%。

10.0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7%;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42,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031%;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2,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3%。

10.0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0%。

10.04《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7%;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42,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031%;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42,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3%。

10.0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4%;反对14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7%。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2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4%;反对14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4%;弃权34,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5,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58%;反对14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0%;弃权34,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32%。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2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4%;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5%;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5,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58%;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3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7%。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24,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1%;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5%;弃权3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5,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95%;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3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29%。

、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0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8%;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9%;弃权3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184%;反对14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6%;弃权3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0%。

关联股东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杰智控股有限公司、杨小奇先生、万建军先生,持股共计74,881,034股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2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2%;反对1,030,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3%;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7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488%;反对1,030,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082%;弃权4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28,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69%;反对1,0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7%;弃权3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225%;反对1,0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745%;弃权3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安荣律师、徐贝凝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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