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6 年2月26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一次临 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 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69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4,892,8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219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数量83,732,4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69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65人,代表股份数量1,160,401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67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1,197,2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67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36,8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7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65人,代表股份数量1,160,401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98%。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8%;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529%;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
2、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3.01交易方式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2%。
3.02交易对方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2%。
3.03交易标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2%。
3.04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2%。
3.05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3%;反对11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007%;反对11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2%;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2%。
3.06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3%;反对11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007%;反对11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2%;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2%。
4、审议并通过《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0%;反对11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 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36%;反对11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83%;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1%。
5、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5%;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70%;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3%。
8、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 案》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1%;反对11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60%;反对11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6%;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5%。
12、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13、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案》 14、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15、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0%;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5%。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4%;反对11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58%;反对11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17、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18、审议并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1%;反对11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08%;反对11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35%;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19、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11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57%;反对11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35%;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8%。
20、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
2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0%;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和徐逍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