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王光明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长江资本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89,915股,王光明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61,8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资本及王光明先生的书面告知函,截至2025年8月25日,长江资本及王光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内,长江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86%,王光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10,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长江资本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 | 24.11 | 2,107,800 | 0.9986 |
| 王光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 | 25.92 | 2,110,746 | 1.0000 |
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王光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以上减持股份,为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江资本、王光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江资本、王光明先生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长江资本、王光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的告知函》
2、王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长江资本 |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 | 5,689,915 | 2.6957 | 3,582,115 | 1.69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89,915 | 2.6957 | 3,582,115 | 1.697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王光明 |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 | 4,461,800 | 2.1138 | 2,351,054 | 1.113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61,800 | 2.1138 | 2,351,054 | 1.113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