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_公司公告_拓斯达: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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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0607证券简称:拓斯达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2026年1月15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1人,代表股份155,220,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50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711,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6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8人,代表股份7,508,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9人,代表股份10,503,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995,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8人,代表股份7,508,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1%。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90,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1%;反对50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弃权2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4,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18%;反对50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7%;弃权2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5%。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7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反对508,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弃权3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59,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42%;反对508,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1%;弃权3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2发行及上市时间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58,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4%;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0%;弃权5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4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571%;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1%;弃权5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3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88,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27%;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1%;弃权2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4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58,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4%;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0%;弃权5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4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571%;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1%;弃权5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5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58,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4%;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4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571%;反对5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1%;弃权5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6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4%;反对51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4%;弃权2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67,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32%;反对51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6%;弃权2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7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86,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508,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37%;反对508,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72%;弃权2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46,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6%;反对508,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3%;弃权6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30,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10%;反对508,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72%;弃权6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9%。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09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15,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反对50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9,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11%;反对50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86%;弃权95,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10筹资成本分析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14,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0%;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98,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73%;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6%;弃权98,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1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9%;反对508,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00,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06%;反对508,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38%;弃权9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6%。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1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9%;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9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0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92%;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6%;弃权9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1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9%;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0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92%;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6%;弃权9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2%。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47,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9%;反对509,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0%;弃权6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31,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57%;反对509,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76%;弃权6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1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9%;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0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92%;反对5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6%;弃权9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8.01《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6%;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弃权9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7%;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1%;弃权9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8.02《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6%;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弃权9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7%;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1%;弃权9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8.03《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7,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3%;反对487,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弃权95,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0,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86%;反对487,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48%;弃权95,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5%。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

项表决)

9.0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6%;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弃权9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7%;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1%;弃权9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2%。

提案审议通过。

9.02《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6%;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弃权9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7%;反对48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1%;弃权93,82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2%。

提案审议通过。

9.0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分派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7,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3%;反对48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2%;弃权95,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0,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86%;反对48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9%;弃权95,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4%。

提案审议通过。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54,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5%;反对46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6%;弃权10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38,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43%;反对46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25%;弃权102,22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2%。

提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6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2%;反对470,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2%;弃权89,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43,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76%;反对470,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1%;弃权89,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3%。

提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43,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8%;反对480,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6%;弃权95,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7,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44%;反对480,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53%;弃权95,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3%。

提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

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3,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0%;反对490,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弃权9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1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44%;反对490,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58%;弃权9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98%。

提案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37,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9%;反对487,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8%;弃权9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572%;反对487,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72%;弃权95,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6%。

提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名称:顾明珠、翟依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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