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300601)_公司公告_康泰生物: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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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6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聚焦疫苗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预计为3.45亿元人民币(折合5000万美元),公司与阿斯利康分别持有50%的股权,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预计为约4亿美元(约合27.6亿元人民币),最终实际投资金额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截至目前,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原因及审批程序

签署后,各方积极就本次投资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推进,但由于市场环境剧烈变化,行业面临比较大的下行压力,新增投资疫苗产业风险比较高,经各方审慎评估与友好协商,决定终止《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条款清单》及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自终止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该终止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合作方确定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尚未实际出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继续整合内外部资源和优势,紧紧围绕“内生创新+外延拓展”双轮驱动战略,持续深化国际业务布局,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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