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杜兴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24,0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24,0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杜兴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杜兴连 | 2,724,048 | 0.24% |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5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6,929,237股计算,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方式、数量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原因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杜兴连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 个人资金需求 | 不超过2,724,048 | 不超过0.2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杜兴连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股份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杜兴连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杜兴连女士减持上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1、杜兴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及个人安排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杜兴连女士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杜兴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