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国瑞科技股票代码:300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瑞良通讯地址:常熟市常福街道******住所:常熟市常福街道******股权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2026-3-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其所任职、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 ...... 7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龚瑞良 |
|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国瑞科技 | 指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9.97%下降至12.42%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姓名 | 龚瑞良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32052***6511****** |
| 住所 | 常熟市常福街道****** |
| 通讯地址 | 常熟市常福街道****** |
|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99,801股,于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440,138股,于2026年3月
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0,298,207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9.97%下降至12.42%,其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国瑞科技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龚瑞良 | 合计持有 | 58,768,304 | 19.97% | 36,530,158 | 12.4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768,304 | 19.97% | 36,530,158 | 12.4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注:本公司总股本294,234,480股。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瑞良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尚有2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龚瑞良先生,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440,138股。除前述情况及本期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国瑞科技股票的情况。
注:本公司总股本294,234,480股。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 龚瑞良 | 集中竞价 | 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9日 | 14.78元 | 2,907,200 | 0.99%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 大宗交易 | 11.79元 | 5,532,938 | 1.88%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国瑞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伍宏发
3、联系电话:0512-528289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瑞良签字:
2026年3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瑞良签字:
2026年3月23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苏州市 |
| 股票简称 | 国瑞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6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龚瑞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常熟市常福街道******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58,768,304股持股比例:19.9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22,238,146股变动比例:7.56%1变动后持股数量:36,530,15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2.4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 |||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94,234,48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明:
| 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瑞良签字: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