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改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将相应废止。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 修订 | 否 |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上述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