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监事郑淑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郑淑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