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将于2025年12月22日到期。近日公司收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核减生产范围“溶液剂(眼用)、吸入制剂(101车间生产二区2线)、大容量注射剂”,新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辽20150024
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9988209
分类码:AhBhCh
住所(经营场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新运河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刘继东
企业负责人:高峨
质量负责人:薛晓柏
生产负责人:许嘉宜
质量受权人:薛晓柏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10日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8号:滴眼剂,眼用凝胶剂,
眼膏剂,吸入制剂,耳用制剂[滴耳剂(无菌)],涂剂***
以上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