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
2025年12月7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纳入《医保目录》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共有39个产品继续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甲类8个,乙类31个。环孢素滴眼液(Ⅱ)、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等多种产品继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本次公司没有产品退出《国家医保目录》。
二、《医保目录》信息修订情况
本次《医保目录》备注中删除了加替沙星眼用凝胶“限二线用药”的表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其他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5年)》的情况与《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保持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产品继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有助于提高公司药物的可及性,从长期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报销细则等相关信息,需以国家医保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公示信息为准。药品未来销售情况受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