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_公司公告_安车检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废除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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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废除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除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调整董事会结构,设置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后的董事会将由: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组成;

3、因新增、删除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照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4、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其他相关表述。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制定、修订、废除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了同步制定、修订、废除。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生效情况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2《总经理工作细则》
1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1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7《内部控制制度》
18《内部审计制度》
19《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2《财务管理制度》
23《反舞弊管理制度》
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6《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废除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中,第1-7项制度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新制定及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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