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