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证券简称:天能重工公告编号:2025-091债券代码:123071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11月26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
6.7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6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人民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能转债”,债券代码“123071”。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2021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
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4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
月
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2021年6月15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3.40元/股,调整为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5)。2021年8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1,356,603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
7.73元/股,调整为
7.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
月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6)。2022年6月17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7.91元/股,调整为
7.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2023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7.76元/股调整为
7.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3年
月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3,371,266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7.68元/股,调整为7.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0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
月
日)如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况,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7月22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7.54元/股调整为
7.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
月
日)如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2月3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
日)如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8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两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29日)如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
月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4)。
2025年
月
日,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47元/股调整为
7.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本次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
6.7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价表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且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的2个月内再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不再进行下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基于公司董事会整体工作安排,本次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同时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5.21元/股)和股票面值。若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则“天能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