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测电子”)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孙公司宏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濑光电”)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孙公司宏濑光电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的业务合同担保额度,用于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彭骞先生确定并执行。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
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精测电子 | 宏濑光电 | 苏州精濑直接持股100% | 117.42% | 2,864.16 | 10,000 | 2.89% | 否 |
注:(1)上表中精测电子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宏濑光电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新台币住所:新北市三峡区溪北里介寿路三段120号2楼、3楼、4楼经营范围: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器批发业、精密仪器批发业、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批发业、电器零售业、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零售业业、电池零售业、电子材料零售业、非破坏检测业、产品设计业。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精濑持有100%股权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度(单位:元) | 2025年9月30日(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201,000,758.88 | 183,081,201.81 |
| 负债总额 | 211,283,098.58 | 214,974,761.70 |
| 净资产 | -10,282,339.70 | -31,893,559.89 |
| 营业收入 | 205,930,564.77 | 94,924,037.11 |
| 利润总额 | -7,073,188.54 | -21,708,192.34 |
| 净利润 | -11,265,941.90 | -21,708,192.34 |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支持全资孙公司宏濑光电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的业务合同担保额度,用于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方式和金额以实际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四、审议和批准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宏濑光电开展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开展业务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尚处有效期内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96,564.12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27.8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