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552 |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 公告编号:2025-104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00,213,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19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5人,代表股份1,389,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21%。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93人,代表股份101,603,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715%。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86人,代表股份1,389,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21%。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1,314,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1%;反对2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5%;弃权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18%;反对24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32%;弃权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表决情况:
同意100,657,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8%;反对906,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3%;弃权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3,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80%;反对906,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230%;弃权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90%。
表决结果:通过。
2.02《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
同意100,66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7%;反对90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3%;弃权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9,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597%;反对900,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13%;弃权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90%。
表决结果:通过。
2.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100,662,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3%;反对901,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6%;弃权3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8,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589%;反对901,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848%;弃权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62%。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表决情况:
同意100,662,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5%;反对901,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9%;弃权4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3%;反对901,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345%;弃权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因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股东翟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88,85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91%;反对238,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00%;弃权39,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135%;反对2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30%;弃权3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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