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芯博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长芯博创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在2026年度与公司关联方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发生总额不超过
4.80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庄丹、PeterJohannesWijnandusMarieBongaerts(扬帮卡)、周理晶、郑昕、罗杰、关联监事JinpeiYang(杨锦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长飞光纤需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发生金额 |
| 向关联方 | 长飞光纤 |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 | 41,000.00 | 26,666.68 |
采购商品
| 采购商品 | 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 | 务 | 价 | ||
| 租赁房产、汽车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170.00 | 137.10 | ||
| 水电费、服务费等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430.00 | 323.23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长飞光纤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6,400.00 | 5,584.80 |
| 合计 | 48,000.00 | 32,711.82 | |||
注:
(1)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表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金额的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表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3)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长飞光纤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 |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44,000.00 | 26,666.68 | 39.11%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 租赁房产、汽车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150.00 | 137.10 | ||||
| 水电费、服务费等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400.00 | 323.23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长飞光纤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5,600.00 | 5,584.80 | 0.27% | |
| 合计 | 50,150.00 | 32,711.82 | 34.77% | ||||
(公告编号:
2025-059)
| (公告编号:2025-059)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1、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以上数据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最终执行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00352X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0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8年5月31日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5年
月
日,长飞光纤总资产为34,864,410,977元,净资产为
16,172,951,206元;2025年前三季度,长飞光纤营业总收入为10,275,302,680元,净利润为540,846,674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长飞光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长飞光纤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长飞光纤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严重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庄丹、PeterJohannesWijnandusMarieBongaerts(扬帮卡)、周理晶、郑昕、罗杰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长飞光纤需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监事JinpeiYang(杨锦培)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日常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严重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 江煌 | 彭成浩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