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300540)_公司公告_蜀道装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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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红)

本人陈明红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自2025年5月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明红,男,汉族,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1976年4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西兰林肯大学社会科学专业。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管理系助教。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副研究员、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相关自查情况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817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年,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达到了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的目的。对于履职所需各种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

的真实性和科学性。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任职期内应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
提名委员会00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我积极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利用参加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获取公司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同时督促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相应的办公场所和条件,并由董事会秘书及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及时传递会议资料,并与本人及时、充分沟通背景情况、决策依据,

征求、听取本人意见与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支持及便利。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明红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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