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300536)_公司公告_农尚环境: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农尚环境: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536证券简称:农尚环境公告编号:2025-072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66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号楼27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英维先生。

6、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股份32,788,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796%。

其中:本次股东会无股东现场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32,788,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7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2,199,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501%。

其中:本次股东会无中小股东现场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2,199,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0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股东现场出席,与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对会议提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30,560,0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48%;反对1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4,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63%;反对1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9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4《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3.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2《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3%;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6%;

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1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63%;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3%;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6%;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1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63%;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09%;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3%;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6%;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1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63%;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5《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5%;

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5%;

0.03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0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10《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5%;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恒源(武汉)律师事务所陈浩律师、余杵潆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恒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