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300535)_公司公告_达威股份: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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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威股份: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89号达威股份办公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建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名,代表股份38,986,51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7.20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38,792,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1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名,代表股份194,2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54%。

(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独立董事张春晓先生、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栗工女士、独立董事陈清胜先生因工作冲突未列席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镇律师、谷荷玲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5,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弃权1,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5,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00%;弃权1,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逐项表决《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3、《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39,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6,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43%;反对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90%;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5、《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3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987%;弃权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田镇、谷荷玲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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