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8证券简称:幸福蓝海公告编号:2025-061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6号C栋3楼)公司C3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桐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7人,代表股份200,202,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3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8,41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4人,代表股份1,787,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5人,代表股份4,468,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81,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代表股份1,787,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002,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反对18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7%;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8,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114%;反对18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82%;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4%。
本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11,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7%;反对27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7,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84%;反对27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90%;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7%。
本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9%;反对18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0%;弃权1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2,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30%;反对18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16%;弃权1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53%。
本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2.03《独立董事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08,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2%;反对18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1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12%;反对18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01%;弃权1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1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0%;反对27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6,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93%;反对27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67%;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1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0%;反对27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弃权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6,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93%;反对27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44%;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4%。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2.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890,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1%;反对29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6,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29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09%;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89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2%;反对28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8%;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997%;反对28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75%;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8%。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岑俊杰律师、张广鹏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