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_公司公告_爱司凯: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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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521证券简称:爱司凯公告编号:2025-058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定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爱数特提请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共计12项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日,爱数特持有公司股份36,85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4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6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C座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非累积投票提案
2.08《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4.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非累积投票提案
4.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非累积投票提案
4.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非累积投票提案
4.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非累积投票提案
4.05发行数量非累积投票提案
4.06限售期安排非累积投票提案
4.07上市地点非累积投票提案
4.08募集资金用途非累积投票提案
4.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非累积投票提案
4.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1.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2.00《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4.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议案2.00、4.00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1.00、议案2.00的子议案2.01、2.02、议案3.00、议案4.00(及其全部子议案)、议案5.00至议案13.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议案3.00至议案13.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5、公司就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持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持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参会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以2025年11月25日17:00前送达董秘办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以信函或电子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5日9:30-11:30、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505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叶曾毅霞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505室

电话:020-28079595

邮箱:amsky@amsky.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关于提请增加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50521”,投票简称为:“爱凯投票”。

2、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8《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4.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4.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4.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4.05发行数量
4.06限售期安排
4.07上市地点
4.08募集资金用途
4.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4.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2.00《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备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2、本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按弃权处理。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是□否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25日17:00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3、本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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