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蔡海静、吕圭源、单伟光等3位董事采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王岳钧先生为公司执行事务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名称 | 委员 | 主任委员 |
| 战略委员会 | 王岳钧、裘福寅、单伟光 | 王岳钧 |
| 审计委员会 | 蔡海静、吕圭源、邢潇琳 | 蔡海静 |
| 提名委员会 | 吕圭源、单伟光、裘福寅 | 吕圭源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单伟光、蔡海静、邢宾宾 | 单伟光 |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