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_公司公告_友讯达: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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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云南威而来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云南友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讯达”)股份1,7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8%)的特定股东云南威而来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5,937股(占公司总股本0.67%)。

2、持有本公司股份1,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1%)的特定股东云南友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620,516股(占公司总股本

0.31%)。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云南威而来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而来斯”)、云南友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友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涛先生控制的合伙企业,为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平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认

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威而来斯、云南友讯现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威而来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涛先生控制的合伙企业,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平台1,755,0000.88%
2云南友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涛先生控制的合伙企业,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平台1,610,0000.8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威而来斯1,335,9370.67%
2云南友讯620,5160.31%
合计:1,956,4530.98%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①自友讯达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友讯达股份,也不由友讯达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友讯达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友讯达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友讯达上市后6个月内如友讯达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友讯达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友讯达、友讯达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友讯达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崔涛、董银锋、郭晓柳、张明生、黄泞、孟祥娟、舒杰红、沈正钊通过威而来斯、云南友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承诺如下:

①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A、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B、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含第12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C、即使本人离职或发生职务变动,本人仍受该条款的约束。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④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公司可扣减本人以后年度现金分红或扣减发放的薪酬/津贴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均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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