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_公司公告_恒实科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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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0513证券简称:恒实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26年1月14日,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法人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200万元。关联董事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新基集团、钱苏晋、张小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5年发生额(不含税)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新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及劳务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协商定价,并签订书面协议21,000.0007,036.73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新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及劳务200.0000
合计--21,200.0007,036.73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5年发生额(不含税)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新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及劳务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协商定价,并签订书面协议--7,036.73
合计-----7,036.7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130号501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130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巍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BM69KU7L
设立日期2022-04-25
营业期限2022-04-25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成,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项目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62,834.81
总负债26,709.20
所有者权益36,125.61
营业收入17,822.06
利润总额1,43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3.1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基集团目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新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劳务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行情、行业惯例以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并依照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实现彼此资源互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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