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证券简称:中亚股份公告编号:2025-10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史正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276,065,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5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274,577,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9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48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2,12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64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48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8%;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62%;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25%;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8%;反对4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62%;反对4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14%;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8%;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62%;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25%;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8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2%;反对57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94%;反对57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82%;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4%。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8%;反对4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弃权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38%;反对4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14%;弃权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7%。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8%;反对4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弃权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38%;反对4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14%;弃权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7%。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8%;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62%;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25%;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8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2%;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弃权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94%;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25%;弃权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8《关于修订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8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2%;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弃权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94%;反对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925%;弃权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8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09《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8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反对5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94%;反对5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192%;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2.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8%;反对48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62%;反对48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455%;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提案
3.00《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反对48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弃权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844%;反对48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019%;弃权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虞文燕、谭敏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