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300505)_公司公告_川金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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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埃及对外投资项 目进入实施阶段,跨境经营、海外资产管理与风险防控任务加重,董事及高管履 职责任与工作负荷显著提升。为进一步健全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薪酬激励约 束机制,稳定核心管理团队,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保障公司长远稳健运营与可 持续发展,结合当前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务。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自2026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至新的 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持续有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津贴方案

(1)在公司担任董事(含职工董事)者,按照121,800 元/年的标准领取津 贴(税前);

(2)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者,按照121,800 元/年的标准领取津贴(税前)。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职务根据公司

《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薪酬结构及支付安排

1、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专项奖励、福利费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 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 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职工董事所任岗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绩效薪酬占比及支付安排 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本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处理公司事务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按公司制度 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改选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规定执行。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执行。

4、公司原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同时 废止。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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