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_公司公告_通合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时间:

通合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

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公告编号:

2025-06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2025年2月28日,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合科技”)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借贷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威电源”)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新能源”)、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合”)提供担保额度为合计不超过28,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在相应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日及2025年3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霍威电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2,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8月5日。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霍威电源提供本金余额

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陕西通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陕西通合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债权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通合科技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18,0008,8852,0007,115
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8,0003,000011,054.56
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945.445,000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霍威电源

1、基本信息

名称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丰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冯智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30日
营业期限2010年06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综合配电系统、电源、机电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计算机、水泥、钢材的销售;电脑软件开发;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检测试验技术咨询;电磁兼容检测服务;电源特性验证试验;靶标的设计、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霍威电源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1资产总额40,350.0837,962.82
2负债总额22,393.5720,477.35
3净资产17,956.5117,485.46
序号项目2025年1~6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1营业收入7,054.4210,555.94
2利润总额387.04-777.88
3净利润446.82-590.28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4.16-634.54

注: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被担保方霍威电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陕西通合

1、基本信息

名称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丰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马晓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营业期限2020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陕西通合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序号

序号项目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1资产总额44,070.6142,025.72
2负债总额35,573.4733,517.79
3净资产8,497.138,507.92
序号项目2025年1~6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1营业收入12,503.5724,441.55
2利润总额-34.1741.59
3净利润-34.7147.67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0711.82

、被担保方陕西通合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债务人: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债务人: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27,830.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霍威电源与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陕西通合与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3、公司分别与交行陕西省分行、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