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300487)_公司公告_蓝晓科技:2026-003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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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

300487证券简称:蓝晓科技公告编号:

2026-003债券代码:

123195债券简称:蓝晓转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1,200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3.2021年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

日至2021年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年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29.4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12.2026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名激励对象因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不合格,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0股。预留授予部分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2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上述事宜的进行,公司需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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