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_公司公告_首华燃气: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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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 告同时披露。基于此,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展、项思英、葛艾继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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