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82证券简称:万孚生物公告编号:
2025-067债券代码:
123064债券简称:万孚转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
月
日14:00在公司D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209,117,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65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47,438,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61,678,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3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股份12,482,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22%。
二、议案审议情况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修订《公司章程》同意208,83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反对24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20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73%;反对24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4%;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208,83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7%;反对24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弃权3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204,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75%;反对24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1%;弃权3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4%。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3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208,838,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反对24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1%;弃权3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203,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43%;反对24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1%;弃权3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6%。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206,780,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4%;反对2,304,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3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4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784%;反对2,304,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50%;弃权3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6%。
2.0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206,78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31%;反对2,304,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4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896%;反对2,304,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19%;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2.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206,78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31%;反对2,304,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4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896%;反对2,304,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19%;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2.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206,782,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36%;反对2,30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6%;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4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976%;反对2,30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39%;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2.05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意206,786,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56%;反对2,298,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1%;弃权3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52,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305%;反对2,298,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29%;弃权3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6%。
2.06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同意206,78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3%;反对2,298,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1%;弃权30,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53,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24%;反对2,298,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30%;弃权30,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6%。
2.07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206,79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05%;反对2,289,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9%;弃权30,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62,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137%;反对2,289,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17%;弃权30,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6%。
2.08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同意208,85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9%;反对23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21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76%;反对23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38%;弃权31,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2.09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意206,80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7%;
反对2,289,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9%;弃权26,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6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498%;反对2,289,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17%;弃权26,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