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0证券简称:光力科技公告编号:2025-077债券代码:123197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赵彤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隆”)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27,911股(占总股本的2%)。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先生《股份变动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赵彤宇先生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彤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隆权益比例由
40.17%减少至39.11%,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赵彤宇 | ||||||||||
| 住所 | 郑州市中原区****** | ||||||||||
| 一致行动人 | 万丰隆 |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银天大厦423-8室 | ||||||||||
| 权益变动过程 | 赵彤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彤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隆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40.17%降至39.11%,权益变动情况触及1%及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
| 股票简称 | 光力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80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赵彤宇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00 | 1.06% | ||||||||
| 万丰隆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
| 合计 | 373.00 | 1.06%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赵彤宇 | 合计持有股份 | 12,692.5241 | 35.97% | 12,319.5241 | 34.92%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73.1310 | 8.99% | 2,800.1310 | 7.9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19.3931 | 26.98% | 9,519.3931 | 26.98% | |||||||
| 万丰隆 | 合计持有股份 | 1,479.0779 | 4.19% | 1,479.0779 | 4.1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9.7695 | 1.05% | 369.7695 | 1.0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09.3084 | 3.14% | 1,109.3084 | 3.14% | ||
| 总计 | 14,171.6020 | 40.17% | 13,798.6020 | 39.11%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彤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隆持股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9.2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
4、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赵彤宇先生及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计划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