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证券简称:星徽股份公告编号:2025-126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星徽”)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清远星徽近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 被担保方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已使 | 本次担保后已使 | 本次担保后可用 |
| 用担保额度 | 用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 | ||
| 清远星徽 | 40,000 | 7,000 | 27,000 | 13,000 |
本次担保前已使用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清远星徽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1年3月8日 |
| 注册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嘉福工业区嘉顺路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蔡文华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1,5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精密五金制品;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装配设备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股权结构 | 公司直接持股100% |
、清远星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78,434,468.87 | 949,958,475.06 |
| 负债总额 | 539,739,730.96 | 526,270,723.87 |
| 净资产 | 438,694,737.91 | 423,687,751.19 |
| 营业收入 | 327,573,233.63 | 625,933,896.72 |
| 净利润 | 15,006,986.72 | 26,221,331.23 |
| 利润总额 | 16,933,990.42 | 29,308,098.72 |
3、清远星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
2、保证人:公司;
3、被担保人/债务人:清远星徽;
4、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2亿元;
5、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8年9月28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8、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4,61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9.36%,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