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
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质押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 新疆惠伦 | 是 | 8,419,148 | 20.88% | 3.00% | 否 | 2025-12-24 | 2028-12-23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新疆惠伦 | 是 | 11,171,630 | 27.70% | 3.98% | 否 | 2025-12-24 | 2028-12-23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 赵积清 | 是 | 3,669,000 | 24.46% | 1.31% | 否 | 2025-12-24 | 2028-12-23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 赵积清 | 是 | 2,266,200 | 15.11% | 0.81% | 否 | 2025-12-24 | 2028-12-23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 | 25,525,978 | 46.14% | 9.09% | — | — | — | — | — |
注:1、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14,840,630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质押的股份。
2、相关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赵积清 | 15,000,000 | 5.34% | 5,935,200 | 0 | 39.57% | 2.11%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新疆惠伦 | 40,327,380 | 14.36% | 20,524,180 | 0 | 50.89% | 7.31% |
| 合计 | 55,327,380 | 19.70% | 26,459,380 | 0 | 47.82% | 9.42%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情况
1、本次被司法冻结/再冻结主要系新疆惠伦及赵积清先生与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中证乾元金有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及还款安排》后,新疆惠伦及赵积清先生未能如期偿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合计11,333.57万元,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对新疆惠伦及赵积清先生持有的部分未质押的公司股份和部分已质押的公司股份申请了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目前各方正在积极协商和解。
2、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不会对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