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_公司公告_全志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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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2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相应废止;

(二)在董事会人数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董事会人员结构,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7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8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9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
1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11总经理工作制度修订
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13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
1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5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
1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
17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修订
18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修订
19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修订
2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修订
2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
2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
2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
2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
2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

上述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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