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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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2年11月5日,该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02,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账户中。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回购专户中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票留存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对回购账户中的440.2万股股份予以注销。公司完成对回购账户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4,391.86万元减少至43,951.66万元,总股本将由44,391.86万股减少至43,951.66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
对照如下:
| 条目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本次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91.86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951.66万元。 |
| 第二十一条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4,391.86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3,951.66万股,均为普通股。 |
三、其他事宜说明本次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章程》最终修订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