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300439)_公司公告_美康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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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300439证券简称:美康生物公告编号:2025-069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年

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11:30,下午

00-15: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上午

至下午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1228号

号楼一楼大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83,324,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2,417,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20,906,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0,94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人,代表股份20,906,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00%。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3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3%;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7,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59%;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1%;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改制度名称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3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4%;反对535,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1%;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7,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68%;反对535,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72%;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改制度名称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3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3%;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7,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59%;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1%;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3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3%;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7,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59%;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1%;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29,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4%;反对542,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弃权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5,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82%;反对542,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6%;弃权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7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2%;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89,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4%;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1%;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2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1%;反对577,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1%;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1,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82%;反对577,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87%;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696,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7%;反对563,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6%;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13,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30%;反对563,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2%;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7%。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2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1%;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1,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82%;反对53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1%;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7%。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2,72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1%;反对577,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1%;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1,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82%;反对577,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87%;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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