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401473030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鹏辉能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鹏辉能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鹏辉能源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本鉴证报告仅供鹏辉能源申请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鹏辉能源申请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福州市 | 2026年1月5日 |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6号)文核准,公司2020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0,000,000.00元,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费金额19,928,000.00元,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72,000.00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支付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649,078.98元(含税金额),其中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387,861.9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612,138.0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D-088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5号)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履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6.04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2,201,438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939,825.52元,扣除发行费用16,487,099.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452,725.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27024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性质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已减手续费)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银行余额 | 备注 |
| 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 | 645773802994 | 募集资金专户 | 358,612,138.03 | 2,414,643.13 | 已销户 | |
| 招商银行广州万博支行 | 020900293810503 | 募集资金专户 | 230,000,000.00 | 1,485,176.74 | 已销户 | |
| 平安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 15000105236952 | 募集资金专户 | 230,000,000.00 | 2,713,010.45 | 已销户 | |
| 华夏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 10962000001010612 | 募集资金专户 | 50,000,000.00 | 1,144,964.57 | 已销户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园广场支行 | 955088022528810015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534,445.66 | 已销户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3602024319201705286 | 募集资金专户 | - | 13,746.01 | 已销户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康乐支行 | 360289871910020620625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91,951.67 | 已销户 | |
| 合计 | 868,612,138.03 | 8,397,938.23 | ||||
2.截至2025年9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性质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利息收入和理产品收益(已减手续费)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银行余额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沙湾支行 | 652277040163 | 募集资金专户 | 442,486,095.76 | 4,853,410.60 | 439,506.36 |
| 华夏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 10962000001778118 | 募集资金专户 | 361,966,629.82 | 3,266,123.04 | 21,834,352.51 |
| 招商银行广州天安支行 | 020900293810608 | 募集资金专户 | 300,000,000.00 | 167,321.77 | 167,321.77 |
|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番禺石楼支行 | 44075601040021656 | 募集资金专户 | 200,000,000.00 | 97,313.48 | 97,313.48 |
| 中信银行市桥支行 | 8110901012501606529 | 募集资金专户 | 200,000,000.00 | 2,483,971.30 | 241,971.30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柯城支行 | 19710101040028109 | 募集资金专户 | - | 335,764.28 | 11,420,149.77 |
| 合计 | 1,504,452,725.58 | 11,203,904.47 | 34,200,615.19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独自实施变更为公司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并将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中38,000.00万元变更用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实施。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
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无异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 61,861.21 | 23,276.11 | -38,585.10 | 见注1 |
| 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 5,000.00 | 5,100.94 | 100.94 | 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
|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转债) | 20,000.00 | 20,000.00 | ||
|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 | 39,300.56 | 39,300.56 | 见注1 | |
| 合计 | 86,861.21 | 87,677.61 | 816.40 |
注1: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独自实施变更为公司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并将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中38,000.00万元变更用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实施。
(二)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 | 106,196.66 | 103,455.60 | -2,741.06 | 部分工程及设备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及利息收入差异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4,248.61 | 44,690.00 | 441.39 | 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
| 合计 | 150,445.27 | 148,145.60 | -2,299.67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82.48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华兴所(2020)审核字GD—
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1,939.84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华兴专字[2023]23000270261号”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8)。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件4: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无法作为独立的经济分析对象,预计效益未作测算,实际效益也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
以上的情况,具体情况见“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完成赎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20.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20.39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0,445.27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27%,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件4: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6,861.2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87,677.6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0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3.75% | 2020年度 | 34,083.23 | |||||||
| 2021年度 | 40,113.38 | |||||||||
| 2022年度 | 13,481.01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 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 64,000.00 | 23,276.11 | 23,276.11 | 64,000.00 | 23,276.11 | 23,276.11 | 2022年4月1日 | |
| 2 | 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 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 5,000.00 | 5,100.94 | 5,100.94 | 5,000.00 | 5,100.94 | 5,100.94 | 不适用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不适用 | |
| 4 |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 |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 | - | 39,300.56 | 39,300.56 | - | 39,300.56 | 39,300.56 | 2022年7月1日 | |
| 合计 | 89,000.00 | 87,677.61 | 87,677.61 | 89,000.00 | 87,677.61 | 87,677.61 |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445.2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8,145.6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3年度 | 75,565.45 | |||||||
| 2024年度 | 64,599.54 | |||||||||
| 2025年1-9月 | 7,980.61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 |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 | 240,000.00 | 106,196.66 | 103,455.60 | 240,000.00 | 106,196.66 | 103,455.60 | -2,741.06 | 2024年12月31日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0 | 44,248.61 | 44,690.00 | 100,000.00 | 44,248.61 | 44,690.00 | 441.39 | 不适用 |
| 合计 | 340,000.00 | 150,445.27 | 148,145.60 | 340,000.00 | 150,445.27 | 148,145.60 | -2,299.67 | |||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情况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注3) | ||||
| 1 | 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 32.67%(注1) | 14,330.11 | 3,363.64 | 1,684.92 | -17,042.46 | -2,775.55 | -14,769.45 | 否(注1) |
| 2 | 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 | 92.53% | 10,750.20 | 3,791.93 | 331.19 | 671.55 | 4,610.08 | 9,404.74 | 否(注2) |
注1: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计划建成时间为2021年8月,达产年份净利润为14,330.11万元(达产第一年达产率为50%,第二年开始达产率为100%),项目建成并全部达产后将增加锂离子电池和系统产能2GWh/年。该项目于2022年4月建设完成并进入达产期。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从达产期开始计算。该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不高,且未能达到预计效益。注2: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预测建设期18个月,建设期第二年达产50%,建设期第三年起达产100%,达产年份净利润为10,750.2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6月建设完成并进入达产期。该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由于项目达产后的第一年正处于行业下行周期。注3: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情况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注2) | ||||
| 1 |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 | 191.13% | 13,569.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197.43 | 11,197.43 | 不适用(注1)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2025年因尚未有全年数据,因此无法与承诺全年收益进行比较,此处为不适用。
注2: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