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_公司公告_中泰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拟与韩国合资公司开展原料气供应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2024年8月27日

中泰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拟与韩国合资公司开展原料气供应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0435证券简称:中泰股份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拟与韩国合资公司开展原料气供应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河北瑞尔泰电子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尔泰”)拟与韩国合资公司——浦项中泰空气解决方案股份有限公司(POSCOZHONGTAIAIRSOLUTIONCO.,LTD,以下简称“PZAS”)签订原料气供应合同,由PZAS向瑞尔泰采购精制氪氙氖氦所需的原料气,预计2025年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PZAS是公司持股57%的中泰赛能韩国有限公司(ZHONGTAISYNERGYKOREACO.,LTD,以下简称“中泰赛能”)与PoscoHoldingsInc(浦项制铁,以下简称“Posco”)的合资公司,中泰赛能持有PZAS24.90%的股份。PZAS设三名董事,其中一名董事由公司委派,且公司高管、董事唐伟担任PZAS的监事,PZAS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瑞尔泰拟向PZAS开展原料气供应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及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与韩国合资公司开展原料气供应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1(采购方):

1、公司名称:浦项中泰空气解决方案股份有限公司

(POSCOZHONGTAIAIRSOLUTIONCO.,LTD)

2、登记号码:425-86-03229

3、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4、法定代表人:CHUNG.SEOKMO郑石模(译)

5、初始缴纳资本:83,911,790,000韩元

6、成立日期:2024年8月27日

7、营业场所所在地:韩国全罗南道光阳市

8、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稀有气体装置、运营制造和销售高纯度稀有气体等业务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应缴纳的资本(韩元)持股比例
PoscoHoldingsInc12,603,55163,017,755,00075.10%
中泰赛能(ZHONGTAISYNERGYKOREACO.,LTD)4,178,80720,894,035,00024.90%
合计16,782,35883,911,790,000100.00%

注:中泰赛能为中泰股份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中泰股份持股比例为57.00%,故中泰股份为韩国合资公司的参股公司,间接持有韩国合资公司14.193%的股份。

(二)关联方2(控股子公司):

1、公司名称:中泰赛能韩国有限公司

(ZHONGTAISYNERGYKOREACO.,LTD)

2、成立时间:2024年3月13日

3、登记号码:270-88-03088

4、法定代表人:黎佳荣

5、企业地址:韩国仁川广域市

6、注册资本:2,124,500万韩元

7、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经营范围:氧气、液氧、氪气、氙气等工业气体的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以及以上各种工业气体的提取装置的租赁、出售及进出口贸易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应缴纳的资本(韩元)持股比例
中泰股份1,210,96512,109,650,00057%
WEIHUASYNERGYGASESHKLIMITED913,5359,135,350,00043%
合计2,124,50021,245,000,000100.00%

(三)关联方

(控股孙公司):

、公司名称:河北瑞尔泰电子特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化工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次公司控股孙公司瑞尔泰与韩国合资公司PZAS签订的原料气供应合同是PZAS在深入市场调研以及多方对比后的选择,双方在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而定。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杭州中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4,960.0070.86%
杭州公望协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0.0029.14%
合计7,000.00100.00%

1、合同标的:精制氪氙氖氦所需的原料气

2、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付款条件:按月或按批次付款,货物到达港口前2~3天开具发票,PZAS应在收到发票后七天内全额付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利用瑞尔泰所在地区丰富的电子气原料气及其气体运营能力产出PZAS精制氪氙氖氦所需的原料气,提高瑞尔泰整体盈利水平,同时推动公司与韩国合资公司稀有气体项目的成功运行,助力公司布局韩国半导体市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仍处于前期合同签订阶段,暂未对公司财务形成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财务准则要求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PZAS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458.31万元。

七、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公司控股孙公司瑞尔泰与韩国合资公司PZAS的原料气供应合同是双方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与韩国合资公司开展原料气供应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行为,控股孙公司瑞尔泰与韩国合资公司PZAS的原料气供应合同是双方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唐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泰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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