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_公司公告_富临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富临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432证券简称:富临精工公告编号:2025-05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富临精工股票代码30043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鹏程徐华崴
电话0816-68006730816-6800673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电子信箱fljgzqb@fulinpm.comfljgzqb@fulinp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813,083,595.163,594,912,337.776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4,458,001.06131,756,982.853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1,361,434.48118,216,158.50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7,891,631.01238,657,264.38-124.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200.077132.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200.077132.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0%3.22%0.7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585,725,241.939,676,227,680.511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436,886,626.414,216,405,214.395.2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1,17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40%519,741,617148,497,605质押127,759,359
安治富境内自然人10.90%186,338,70153,239,629不适用0
曾广生境内自然人1.21%20,758,3616,475,960不适用0
丛菱令境内自然人1.17%19,975,3095,102,831不适用0
聂丹境内自然人0.85%14,458,5004,131,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8%13,294,6974,759,447不适用0
刘静境内自然人0.63%10,735,1701,166,520不适用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0%10,259,7542,532,298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5%9,466,2403,417,240不适用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其他0.52%8,826,6505,604,850不适用0
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治富、聂丹分别持有其65%、10%的股份;2、安治富:公司实际控制人;3、聂丹:安治富之妻之兄之女;4、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9,741,617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8,141,617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1,600,000股。2、刘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35,17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92,270股,通过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42,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与智元机器人签署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深化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投资合作,公司与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巨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宏杰、四川安努创想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友好协商,签署《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人形机器人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公司投资建设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为满足公司机器人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机器人关键硬件智能电关节的开发与产业化,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友好协商,拟签订《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在绵阳市涪城区投资建设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1,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内的禀赋优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各方将在磷酸铁锂材料产品研发、产能投建、国际化拓展、供应链及资本等方面开展长期可持续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展在汽车及智能机器人等创新领域增量零部件及关节的合作机会。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实现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提升可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共同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宁德时代以人民币40,000万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33,898万元,并取得江西升华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基于完全摊薄基础上18.7387%的股权。江西升华的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3,898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由147,000万元增加至180,898万元,并取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明确具体合作细节和目标,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在2024年8月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并对原《业务合作协议》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六)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优化双方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布局,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开展股权与资本合作,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建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与前驱体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5-042)。

(七)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以自筹资金向江西升华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八)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