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_公司公告_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2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 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6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 年3 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 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吕芳诚、杨立、范琳、 谭文浩。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 年度预计和关联方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捷时雅”)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关联董事钱晓春、管军、倪寅森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明确其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公平的薪酬体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公平的薪酬体系,有效调动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12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