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公告编号:2025-050债券代码:123076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互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2个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年5月23日,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先端”)、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国内信用证贸易融资,发生总金额共计1,0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 公司 | 强力先端 | 100% | 44.10% | 60,000 | 32.29% | 35,094.59 | 36,094.59 | 23,905.41 | 否 |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06月17日
(2)住所:天宁区郑陆镇武澄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恽鹏飞
(4)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5)经营范围:电子新材料(引发剂、微电子封装材料、树脂、彩色光阻)、天然基产物多元醇及衍生产品(聚氨脂多元醇类、聚碳酸脂多元醇类、双酚A聚醚类、双酚S聚醚类、丙烯酸类不饱和树脂)、新材料中试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销售;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28,632.83 | 160,236.21 |
| 负债总额 | 46,480.52 | 70,659.19 |
| 净资产 | 82,152.31 | 89,577.02 |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60,341.07 | 42,909.78 |
| 利润总额 | 9,322.70 | 8,326.31 |
| 净利润 | 8,295.45 | 7,424.71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8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也无对外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国内信用证业务申请书。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