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_公司公告_博济医药:关于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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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9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合同概况

2024年

日,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乙方”)与广州瑞安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安博”、“甲方”)签订了《技术服务(委托)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963万元(含税)。合同约定广州瑞安博委托博济医药组织开展“AR882胶囊”治疗原发性痛风伴高尿酸血症患者的Ⅱ/Ⅲ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二、交易进展情况该项目执行过程中,因项目情况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化药

类新药AR882胶囊Ⅱ/Ⅲ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委托)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合同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并新增临床研究费用含税总额2,245万元。本《补充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之补充,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补充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甲方:广州瑞安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根据Ⅱ期试验结果和前期有效性数据经统计学估算,对AR882胶囊Ⅲ期临床试验最终纳入受试者数量做相应调整,并且按照试验需求延伸治疗服务。

、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鉴于原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增病例数及延伸治疗服务需求,新增临床研究费用含税总额人民币2,245万元(大写:贰仟贰佰肆拾伍万元),本次新增的临床研究费用执行分期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临床研究经费。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违约责任:原合同及《补充协议》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执行分期付款方式,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确认收入。本次交易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友好协商,互信互利的结果,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服务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公司在临床研究方面的技术实力以及竞争力,通过本次合作,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内分泌疾病领域的研发能力。

、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该项目的合同总金额由6,963万元(含税)增加为9,208万元(含税),执行分期付款方式。本次合同标的“AR882胶囊”为化药

类新药,公司将根据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依法合规完成临床试验的研究工作,但项目有一定的研发难度且执行周期较长,仍有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延期或者提前终止的风险。

、由于新药研发过程的复杂性和长周期性,项目研究进度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进而影响该项目的收入状况。

3、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化药1类新药AR882胶囊Ⅱ/Ⅲ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委托)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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