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_公司公告_博济医药: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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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济医药”)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3,450,584股,发行价格

1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320.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4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日全部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410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截至2025年

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8,818.7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值33,641.67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及扣减手续费净额951.21
项目金额(万元)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8,597.88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220.8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42.80
期末余额3,531.34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制药”,原名“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砝码斯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砝码斯”)同中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因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各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2023年,公司

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了相应的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各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来源开户人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余额(万元)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博济医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82040078801300001687116.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3602085729205782578678.33
砝码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82040078801000002116595.47
深圳博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36020150292021460742,140.89
合计3,531.34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更好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博瑞”变更为“深圳博瑞、博济医药”,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海红道1号综合信兴一期三层”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广州黄

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二、三、四、五)栋”;为加强上海的团队建设及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华东地区的客户,提升公司临床研究服务的整体实力,同意将“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由“博济医药”变更为“博济医药、砝码斯”,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长沙、武汉、南京、成都、西安、济南、长春”增加一处实施地点“上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

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6月。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6月。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04.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8万元,共计2,477.63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410005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

日,节余募集资金部分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存放在专项账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专项账户,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控制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641.6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0.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818.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315.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4.7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10,470.3810,681.592,155.1402,155.14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2.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8,295.998,463.348,295.99108.385,470.6065.94%2025年4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
3.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4,782.804,879.284,782.80112.492,278.2347.63%2025年4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10,092.5010,296.0918,407.74018,914.77102.75%-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3,641.6734,320.3033,641.67220.8728,818.7485.66%----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1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6月。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6月。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控制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更好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博瑞”变更为“深圳博瑞、博济医药”,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海红道1号综合信兴一期三层”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广州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二、三、四、五)栋”;为加强上海的团队建设及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华东地区的客户,提升公司临床研究服务的整体实力,同意将“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由“博济医药”变更为“博济医药、砝码斯”,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长沙、武汉、南京、成都、西安、济南、长春”增加一处实施地点“上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04.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8万元,共计2,477.63万元,该项资金已于2021年8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
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专项账户,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上表中“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系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不包含利息、理财收入。

、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

)”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初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所致。

3、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多于“调整后投资总额(1)”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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